博文纲领:
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有什么区别啊??
1、界限不同 危险化学品:危险化学品:剧毒化学品及其它具有毒性、腐蚀性、爆炸性、助燃性、对人体、设施和环境有害的化学品。剧毒化学品:具有严重毒性危害的化学品,包括合成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,以及易引起公共安全危害的急性毒性化学品。
2、包含范围不同、购买条件不同、分类不同。包含范围不同 剧毒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,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。危险化学品包含剧毒化学品,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
3、界限不同:危险化学品:危险化学品:剧毒化学品及其它具有毒性、腐蚀性、爆炸性、助燃性、对人体、设施和环境有害的化学品。剧毒化学品:具有严重毒性危害的化学品,包括合成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,以及易引起公共安全危害的急性毒性化学品。
4、危险化学品是泛指有危险的 剧毒化学品是对人或其他的动物有危害的(比如一些易燃易爆的属于危险化学品却不是剧毒化学品)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在毒品的加工合成中需要用到的试剂或是溶剂,国家对此类的管制极其严格,购买需要报批公安局的。
三乙醇胺是危险化学品吗?
三乙醇胺被归类为危险化学品,具有毒性及易燃性。RTECS号为KL9275000,危险品标志为Xi[5],表明其具有刺激性。其风险术语包括R36,即刺激眼睛。安全术语则包括S2S36和S39,具体指导措施有:不慎与眼睛接触后,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;穿戴适当的防护服;戴眼睛/面孔保护装置。
三乙醇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,化学式为(CH3)3N。它是一种无色液体,有氨味,易燃,遇高热、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,有引起燃烧的危险。建规火险分级为丙级,有害燃烧产物有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。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三乙醇胺属于第三类危险品。
三乙醇胺并非危险化学品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公告,工业用三乙醇胺等118种化学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,也不再被视为危险化学品管理。尽管乙醇胺和二乙醇胺被列为危险化学品,但三乙醇胺并未包含在内。因此,三乙醇胺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危险化学品范畴。
石家庄市海森化工有限公司表示,三乙醇胺并非危险品。作为一家专注三乙醇胺生产的化工企业,海森化工向公众澄清了这一常见误解。三乙醇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合物,广泛应用于化工、制药、化妆品等领域。其化学式为C6H15NO3。作为一种碱性物质,它能够与酸发生中和反应,因此在许多工业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。
乙醇胺和二乙醇胺确实属于危险化学品,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需要严格管理与使用。而三乙醇胺则有所不同,它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,其危险性相对较低。乙醇胺和二乙醇胺由于其化学性质,存在一定的腐蚀性、易燃性、毒性等特性。因此,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,避免直接接触皮肤或吸入其蒸汽。
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
法律分析:采购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,了解所经营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相关知识,并熟悉其应急救援措施。采购时应向具有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。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除索取质量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外,还应当索取相应的品种的安全技术说明书。
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。经营危化品的企业,需要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,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,在经营前,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,提交相应资料,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
危险化学品领用环节的五双管理制度是指双人保管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帐。法律依据: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国家禁止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。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。
生产、储存剧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,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,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。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(以下统称专用仓库)内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;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,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,并实行双人收发、双人保管制度。